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发布公告,扩大了 "经认可投资者 "的定义。该提案名为 "修订'经认可的投资者'定义"。该提案试图定义和扩大可参与投资未注册公开发行证券(即 506(b) 和 506(c) 发行)的投资者的范围。从概念上讲,该提案旨在实现一项期待已久的变革。这是一个值得对我们的证券监管机构的真诚行动表示祝贺的变革。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建议
我认为,所提出的大多数修改建议都是明智的,而且早就应该进行。
允许拥有 7 系列、65 系列或 82 系列执照等认证的专业人士或私人投资基金的知识渊博的雇员参与,这似乎是非常明显的定义选择。 他是一个"认可投资者".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建议,符合某些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注册投资顾问和农村商业投资公司应具备足够的知识,才有资格成为经认可的投资者。
将印第安部落、家族办公室和资产超过 $5 百万美元的家族客户列为经认可的投资者这一新颖决定也很有意义。
最后,增加 "配偶等同 "的定义,即把配偶双方的资金汇集起来,以获得经认可投资者的资格,这本应一直是定义的一部分。
政府声称有权决定谁能投资,谁不能投资
一个突出的问题--我承认,就个人信念而言,这是一个大问题--就是有人提议,按照传统标准不符合经认可投资者资格的投资者有义务参加并通过由我们的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制定的考试。换句话说,我对政府或其授权的国家行为者对谁可以和不可以投资于私人发行的证券拥有最终决定权感到愤怒。
在研究其中的利害关系之前,我们先来看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案的措辞:
拟议修正案将提供以下非排他性的属性清单,委员会在确定哪些专业认证和称号或其他证书符合经认可的投资者身份时将予以考虑:
- 认证、称号或证书由自律组织或其他行业机构举办的考试或一系列考试产生,或由经认可的教育机构颁发;
- 考试或一系列考试旨在可靠、有效地证明个人在证券和投资领域的理解力和成熟度;(着重部分由作者标明)
- 可以合理地预期获得此类认证、称号或证书的人员在金融和商业事务方面拥有足够的知识和经验,以评估潜在投资的优点和风险;以及
- 相关自律组织或其他行业机构公开表明个人拥有认证或称号。
对我来说,第二颗 "子弹 "才是麻烦所在,因为它似乎在区分 证券专业人员参加的考试 (例如,第 7 系列所谓的 "经纪人 "考试和第 65 / 66 系列所谓的 "投资顾问 "考试),而不是一种新的考试,从上文引述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官方发布的语言中可以推断出,投资者(并不想成为其他人的 "经纪人 "或 "顾问",而只是想在已经是第 7 系列经纪人的人的帮助下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资)可以通过这种考试成为证券 "经纪人 "和/或 "投资顾问 "专业人士。
这里的重点是,据我所知,这是联邦政府的一个机构首次采取这样的立场,即政府有权决定谁可以投资,谁不可以投资。
我非常尊重监管机构,尤其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因为我认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最近的声明表明,它正在努力履行国会立法规定的义务,即作为监管机构,其最重要的工作重点是在《1933 年证券法》和《1934 年交易法》规定的范围内发展美国的资本市场。
尽管如此,这项建议--由政府机构设立一个投资者必须参加并通过的考试,以便 "通过围棋 "并获准投资私募--无形中不仅会引起 "老大哥 "的监视,还会控制平民投资者的投资策略。
我很欣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良好初衷:实际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是在说:"当我们监管机构(包括美国金融业监管局)认为你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尽管你愿意承担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金融业监管局可能认为对你来说不明智的投资风险时,我们希望保护你--投资者"。
毫无疑问,建议由政府机构设立考试,以确定个人是否有资格成为 "经认可的投资者 "是为了公众利益。但这里的问题并不在于诚意和善意。
为使个人获得 "经认可的投资者 "资格而设立由政府机构主导的考试,造成了不平等现象
请允许我转述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第 71 篇中的见解:包括政府机构在内的许多人都 "意图实现公共利益";但是,意图实现公共利益并不总能产生 "关于促进公共利益的方法的正确推理"。
因此,围绕这项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考试,以确定个人是否有资格成为 "经认可的投资者 "的建议,其核心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宪法问题,即决定谁可以、谁不可以在证券市场上投资,即承担风险,是否属于政府的合法权力范围--无论是由法院、国会,还是由行政部门及其政府机构行使。
当然,我们需要制定法规和定义。但是,一旦政府机构(或者说,任何受政府机构监督的自律组织)决定了(1)投资者的资质,以及(2)投资者可以或不可以投资什么,这就触及了我们美国制度的核心:谁在管理你的金融生活?是你还是老大哥?
美国制度的前提是,政府的唯一作用是保护个人权利,政府干预个人生活的权利是以确保个人平等创造财富为前提的,仅受个人能力和主观能动性的限制。通过由政府机构设立的考试来确定个人是否有资格成为 "经认可的投资者",实际上是在制造不平等,因为该提案设立了一个单一的中央门户,一些公民(非律师、会计师和金融服务专业人士)必须在此出示护照才能进入美国资本主义体系。没有通过政府考试的人将被拒绝入境。在投资者不受政府干预的独立历史长河中,这是一个 "创举"。

不是对证交会的人身攻击
我认为有必要重申:这不是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人身攻击。相反,这是一个在荒野中呐喊的人的声音,他向任何愿意深思熟虑地考虑这一建议的严重后果的人倡导保护我们的美国资本市场体系。
一旦由监管机构,而不是投资专业人士或知识渊博的合格投资者来决定谁可以投资,我们就会走向滑坡。
达蒙-特斯塔韦德,主席